阜新再现日本侵华证据 “矿票”见证当年血泪史 —— 文章正文2015-10-16
“这是一张70 多年前日本侵略者在咱们阜新矿区发行的‘代金券’,工人们叫它‘矿票’。它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掠夺我国资源以及对东北人民进行殖民统治的有力罪证,更浸透着日本侵略者残酷剥削矿工的斑斑血泪!”
昨日,阜新万人坑死难矿工纪念馆馆长赵春芳边这样说,边向记者展示一张“物品引换券”,日伪时期,日本侵略者在阜新煤矿发行此券。
赵春芳说,自1907 年2 月起,日本就盯上了中国的煤矿,派遣特务土居秀男潜入阜新大孤山(今属阜蒙县境内)定居,坐探情报。1914 年6 月27 日,日本大仓组又派出工学士大日方一辅等3人,化装成毛皮商人,前来阜新私查煤田。该一行人到达阜新县(今阜蒙县)境内时,大日方被不明身份者枪杀。于是日本政府以此为借口向北洋政府进行外交讹诈,提出无理要求。
据《阜新矿务局志》记载,日本驻华公使小幡酉吉蛮横提出:“大日方工学士虽表面上以大仓组店员的身份领得毛皮商的旅行护照,但是另外还有调查新邱煤矿的目的,所以这次事件可说是因新邱煤矿而引起的,自应以该煤矿解决赔偿损失的问题。”
7月7日,“满铁”与大仓组背着中国政府,在日本东京秘密签订新邱6 矿区买卖合同。“ 满铁”以46.3万日元从大仓组买下6矿区的全部权利。
“工人们辛苦工作所得的报酬并不全部以现金的形式发放,而是发放一种由矿上日本侵略者发行的‘物品引换券’,矿工们称之为‘矿票’。”赵春芳说。
“物品引换券”为单面印制,上由一个大写"M"和两把交叉的煤镐组成的满洲炭矿株式会社标识;右上角和左下角为阿拉伯数字"10"代表着金额;左右两边号码为“阜Y1-××××”号;中由“满洲炭矿株式会社”八个字环绕着一个汉字“拾”字,两边为“阜新”二字;右下角为一枚阜新矿业所经理课长之印的红色印章;票面底纹为整版“满炭”标识。该券发行流通时间为1936年“满炭”成立至1943年2月改组成立阜新炭矿株式会社期间。
根据规定,“物品引换券”只能在矿内把头开设的“小卖店”流通,矿工必须用“物品引换券”购买粮食、衣服、水鞋、手套等生活用品,把头可以随意提高价格。
据《阜新煤矿史》记载:“一套棉衣买来是七元,小卖店卖九元;一副手套两角钱,把头卖三角;臭大酱五分钱一斤,卖一角钱;这还不算,一斤大酱要掺三两水,还得扣二两秤。矿工拿‘物品引换券’还可到把头开设的食堂去吃饭,在那里把头随意克扣粮食,掺沙子,卖发臭发霉的食物,不吃不行,因为这种‘物品引换券’到别处根本不流通。”“物品引换券”使矿工用辛勤劳动甚至用生命换来的微薄工资,又受到二次盘剥。
这张“物品引换券”不仅是日本侵略者及其走狗对我国资源疯狂掠夺和对矿工残酷剥削的血泪见证,同时也是日本侵略者对我东北人民进行殖民统治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 来源: 时间: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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