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 我做主:消费者的获得感从哪儿来 —— 文章正文2016-03-15
每年的3月15日,都是消费者的“节日”。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内涵包括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等等。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这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词:获得感。供给侧改革语境下,消费形态转型,消费者权利日益凸显,他们的“获得感”到底从哪来呢?
一曰“质量”,当属首位。近年来,国人渡东瀛、飞欧美,从电饭煲到马桶盖,都是抢手货。有数据显示,去年,中国人境外消费总额达1.2万亿元人民币,买走了全球46%的奢侈品。这是消费者不爱国、不爱国货,他们是在用脚投票,提醒“中国制造”品质的短板。对于湖南而言,这同样是一种警醒。神舟火箭上、高铁动车中、精密机床里,湖南元素俯拾可见。然而,“湖南制造”中在全国叫得出名的生活日用品牌却不多。也许在老百姓(603883,股吧)眼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不深奥,就是做出质量靠谱的产品。
二曰“诚信”。买到“坑爹”商品、遇到糟心服务,怎么办?老百姓对购物体验也很看重。当下,市场经济越来越健全,但旧有的消费痼疾仍然大量或大范围存在。更严峻的问题是,旧疾未去,又添新病。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强势崛起,消费领域的诸多违法违规问题,变得更加隐蔽和难以治理。这时候,更加需要政府机构、协会团体为消费者的权利保驾护航。当然,商家自身讲道德也很重要。
三曰“环保”“节能”“低碳”。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人们不得不将消费维权与民生幸福、环境保护、社会发展一体考量。比如,在家电、家具的选购中,人们会要求使用环保材料;选择汽车时,低耗油、新能源汽车,逐渐被消费者追捧。这表明,消费者“获得感”的取得,离不开商家对环保需求的回应。
当然,个性多元、科技智能等,都是构成“获得感”的方方面面。“有权利去享受质量优良的商品,有权利去享受充满尊严的服务”,今年的“3·15”,不仅是一次消费“获得感”的鞭策,也是一次“新消费 我做主”消费理念的培育。 (来源: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 来源: 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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