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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扩就业扶创业 促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 文章正文2015-12-04

  李 彬

●优化政策环境 促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扩就业扶创业 促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负担重等困难,也存在企业对政策不知晓和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但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趋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国内市场潜力巨大,特别是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和“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等举措的持续实施,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进一步释放,发展空间不断扩大。(房德华

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在我国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中,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和扶持劳动者创办小微企业始终是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重要文件,明确提出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创业各项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就业。
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企业新录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当地确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各地要根据当地物价水平,适当提高培训费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企业(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企业(单位)先行垫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企业(单位)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及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同期限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鼓励劳动者创办小微企业的政策
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行政性收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自主创业的,可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还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政策推动落实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积极完善配套措施。针对国务院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就业相关政策,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确保政策及时落地。去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失业保险费率调整、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多项直接关系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配套文件正在积极研究之中,并计划于年内出台。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利用各类新闻载体和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在做好日常政策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网络在线访谈、撰写发布解读文章、汇编政策指南、组织媒体开展专题宣传等形式,对近年来国务院新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重点宣传解读。
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及时制定国务院政策贯彻落实文件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全系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政策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地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督导,积极参与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内容,针对鼓励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培训补贴、社保补贴、见习补贴等政策开展了重点督查。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狠抓政策落实,加强工作推动,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就业。主要有以下工作部署:一是继续加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就业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帮助小微企业和劳动者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二是按照国务院促进就业创业文件有关要求,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文件,指导各地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督导,确保包括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在内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指导地方人社部门持续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服务,简化审核手续,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支付效率,推动小微企业更便捷地享受政策扶持。

●相关报道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再加力

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持久耐力。
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继续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发力,可以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业赢得发展的大未来。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7年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扩大到30万元以内。将月销售额2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年底延长至2017年年底。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里面说的“条件”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此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扩围,已经扩到了“天花板”上。因为超过30万元这条线,就不再是税收上所说的小微企业了。换言之,目前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已经覆盖全部税收意义上的小微企业。
在谈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再扩围、再延期的背景和意义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措施,对于稳增长、保就业和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而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生产小型化、智能化和专业化已逐渐成为产业组织的新特征。在当前“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双重压力下,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和鼓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在这一大背景下,继续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延长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期限,对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据了解,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除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外,自2010年起,对部分小微企业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本次政策调整在内,国家已先后5次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厉 征)

●相关报道②
互联网金融创新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7月18日央行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指出,《指导意见》是我国第一次明确界定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圈定了互联网金融的范围,明确了各类要监管的业态,是我国全面系统阐述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称之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和新起点。
黄震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备受各行各业关注。一方面是传统金融机构期待做互联网金融,他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方向与边界。另一方面是创业草根期待做互联网金融,他们需要一个文件和法律规范,找到一个“婆婆”式监管部门。而这个文件明确了一些新型的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形态和模式,界定了传统金融做互联网金融的范围,让想做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可以踏实地去做。
意见的出台给小微企业带来了哪些影响和机遇?黄震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以后,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创新创业的平台和更多的融资机会。从前,社会资金很多,形成了一个资金“堰塞湖”,但找不到通道,现在通过互联网金融这一通道能够疏解出来,让它有了投资理财的渠道。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融资者会有更多的融资机会。黄震说:“小微企业创业者通过P2P众筹,能有效地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以后可能还会有基于手机的更便捷的创新产品推出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都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主体,丰富供给端。”
怎样才能真正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支持小微企业的草根金融?黄震指出,我国为了适应新常态,在这个情况下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金融领域中也应该有相应的规定和行动。所以,这次实施落实互联网金融创新政策,也是适应和进入新常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
第一,最主要的是扶持小微企业融资、解决小微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融资问题。针对小微创业者缺少抵押品的问题,可以通过信用借款、P2P或者众筹提供融资的机会来支持他们的发展。
第二,互联网金融领域本身是一个老的创新创业的领域,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通过这些技术支持多种平台相互链接,形成互联网金融的生态和服务体系,就会产生大量的创新创业机会。
第三,指导意见中提倡了金融机构对金融支持的新做法,例如:鼓励社会资金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及投资基金,支持互联网金融平台到创业板和主板上市,这无疑为创业者指明了一个发展的方向。
(王 涵)


(责任编辑:  来源:  时间: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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